北京殷国丰律师网

yinred.fabao365.com

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

15811286610

我的位置:首页 > 权益保护 > 正文

四种“劳动合同”不能签

2010-03-02 22:00:38 来源:殷国丰


四种“劳动合同”不能签

    春节过后,返乡农民工陆续回城打工,一些用人单位往往会利用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、求职心切的心理特点,趁机与他们签订一些不规范的劳动合同。殷国丰律师提醒进城务工人员,节后求职需防陷阱,应避免签订四类“劳动合同”。

  一、口头用工合同不能签。这类工作一般由朋友、亲戚或熟人介绍

,用人单位往往与劳动者只有口头的意向承诺和约定。这种口头合同明显违反《劳动合同法》相关规定,一旦发生劳动纠纷,由于没有书面证据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,造成维权难。

  二、有抵押或担保条款的合同不能签。个别用人单位在签订合同时,将劳动者的一些证件、财物等作为抵押条款写入合同文本当中。这样一来,如果日后发生劳动纠纷,劳动者极易惹上官司。

  三、“生死合同”不能签。一些危险行业用人单位为逃避应该承担的责任,擅自在自行起草的合同文本中加上“伤亡由劳动者自理”等条款,即一旦发生意外,企业不承担任何责任。如果签订了这种合同,真的发生意外事故后,用人单位就会为自己找到开脱的理由。

  四、附加不合理条款的合同不能签。有些企业向劳动者提交的合同正文看似很合理,但却在后面附加了许多不合理的条款。因此,遇到此类合同时,劳动者一定要仔细弄清附加条款的内容,否则一旦签字认可,日后发生纠纷容易处于被动地位。

大家都在看

离异母亲送儿读名校 父亲拒付借

  2004年3月,牛存与丁丽因感情不和在江苏省海安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协议离婚。根据离婚协议,儿子牛维

时评律师
更多>

安庆小伙高温加班12小时死事件分析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  劳动纠纷  债权债务  公司并购  股份转让  企业改制  刑事辩护  外商投资  常年顾问  私人律师

雷政富重庆受审:借款行为是否构成受贿?

时评律师:高文龙

擅长领域:刑事辩护

从刘志军案看职务犯罪的预防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  劳动纠纷  债权债务  公司并购  股份转让  企业改制  刑事辩护  外商投资  常年顾问  私人律师

阴阳购房合同效力如何认定

时评律师:李顺涛

擅长领域:医疗事故  交通事故  婚姻家庭  遗产继承  劳动纠纷  合同纠纷  罪与非罪  债权债务  房产纠纷

厦门brt爆炸案赔偿方案分析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  劳动纠纷  债权债务  公司并购  股份转让  企业改制  刑事辩护  外商投资  常年顾问  私人律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