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北京殷国丰律师网
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
15811286610
过户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谁担责?
2010-05-13 13:19:26 来源:殷国丰
费某想将自己的轿车卖掉,便与周某签订了一份机动车辆买卖合同。合同签订后,费某将车以及行驶证交付给了周某。办理车辆过户期间,周某驾驶该车发生交通事故,致行人罗某重伤。经交通部门认定,周某对事故负主要责任。罗某经治疗后,要求费某、周某承担赔偿责任。请问,车辆
如果买卖车辆的双方虽已签订车辆转让合同,但车辆仍未交付,则承担责任的主体仍应为卖方。如果车辆已实际交付,虽然车辆的所有权尚未通过过户登记而公示转移,但买受人已实际控制车辆,而原车主丧失了对车辆的支配,故对在此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,原车主不承担责任,应当由车辆实际买受人承担赔偿责任。
本案中,费某与周某签订了买卖合同后,费某已经将车辆实际交付给周某使用,虽然车辆没有过户,但费某已经失去对车辆的控制。因此,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责任应该由周某承担,费某不承担赔偿责任。
- 大家都在看

2004年3月,牛存与丁丽因感情不和在江苏省海安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协议离婚。根据离婚协议,儿子牛维

- 时评律师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

时评律师:高文龙
擅长领域:刑事辩护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

时评律师:李顺涛
擅长领域: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

